[浙江]2023年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政聘企用校园-2023招聘公告(5月27日报名)



【导语】2023年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政聘企用校园招聘高层次人才2人。报名时间:2023年5月27日。面圈网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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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助力我县产业持续转型升级,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仙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仙县委办〔2009〕69号),《关于开展“政聘企用”专项改革试点的通知》(仙人社发〔2022〕3号)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仙居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面向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4.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8日之后出生)

  5.户籍不限

  二、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

  见附件

  三、报考程序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浙江工业大学莫干山校区(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康乾街道工大路1号)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7日

  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国(境)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的,未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但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录)用资格。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现场完成。对报考对象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3.考试形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经资格审查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人数的2:1及以上的方可开考,否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4.签约聘用

  面试结束后,各招聘职位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若面试得分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排位。签约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16时前,在截止时间前放弃签约的,相关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逾期未签约的视作放弃,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人力社保部门或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在规

  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仙居县人力社保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以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根据《仙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当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六、政策待遇

  仙居县“政聘企用”政策是我县为助推产业发展,实施工业兴县战略提供人才支撑的重要举措,主要服务于我县民营企业纳税30强重点骨干民营企业。在仙居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设立“政聘企用”人才专项编制周转池,聘用人员与仙居县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派驻到对口企业工作,开展为期3年的实践锻炼,期间工资待遇等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政策,经费由县财政保障。

  实践锻炼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和本人意愿,按照“工作需要、人岗相适”的原则,对“政聘企用”人才进行正式定位定岗。一是从专项编制周转池转出,调配到适合的事业单位岗位工作。二是本人要求留在企业工作且企业同意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程序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退出“政聘企用”人才专项编制周转池。三是由本人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延长留在派驻企业实践锻炼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年,延长期满后按前述办法调配或留企。实践锻炼期间,“政聘企用”人才经查实存在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有关规定应予解除聘用合同甚至开除处分的行为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执行,退出“政聘企用”人才专项编制周转池。

  聘用人员可全面享受人才公寓、安家补贴等各项人才优惠政策待遇。派驻期间表现突出的人才,可优先考虑列入优秀年轻后备干部。派驻期满后确定留在企业工作,并与企业签订五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才可享受房票补贴,由企业根据人才的实践锻炼年限和实际贡献率,按每月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实践锻炼专项补贴;五年劳动合同期满后,经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联合考核合格的,同时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人才本人相应的奖励。

  七、其他

  1.本次招聘事业人员须在本县服务满5年。

  2.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3.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与公平,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资料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违反有关规定的,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57687779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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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标题:2023年仙居县“政聘企用”校园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jxj.gov.cn/art/2023/5/17/art_1229327505_3870960.html